英語實踐歷程檔案專區
為精進本校英語文知能訓練重點與英文畢業門檻實施內涵,107學年度起增列「英語實踐歷程檔案」於「國立中山大學學士班學生英語文能力標準」。本校學士班學生申請參加「英語實踐歷程檔案」,並完成集點要求,即通過本校「英語文能力標準」。
申請資格:本校非外文系大學部一般學位生(不含在職生、專班生、交換生)及非英語系國家之外籍學位生與僑生。
申請日期: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與3月1日至3月30日。欲申請者需攜帶「英語實踐歷程檔案申請表」及學生證正本與影本(影本浮貼於申請表上,正本勘驗後歸還)至教務處教發中心(AD6008)申請。
學士班學生於申請參加本認證之後,在學期間參加下列英語學習相關之活動且達標準者,得獲得相對應之認證點數。
一、參加本校自學園之英語小老師諮詢,諮詢服務如下:
- 外籍約聘老師、或本校英語小老師之英語口語諮詢,每次得獲10點。
- 外籍約聘老師、或本校英語小老師之英語討論會,每次得獲10點。
- 英語寫作線上諮詢服務,每次得獲10點。
二、 完成指定任務:
- 完成一項指定寫作作業,由本校英語小老師或約聘老師(含本國籍與外國籍)批改,即可得獲得10點。
- 完成一項指定口說任務,由本校英語小老師或約聘老師(含本國籍與外國籍)核可,即可得獲得10點。
- 依照通識英文級數於自學園選讀指定書籍一本,閱讀完畢後,完成並繳交中心提供的學習單,即可獲得15 點。
三、 自習本校線上英語自學軟體Live ABC或Live CNN等的指定課程後,完成指定考試並達通過標準,一回試卷可獲得10點。
四、 修讀本校或校際英語相關課程(含本校外文系開設之跨院選修課程、通識「英語文」選修課程、英語授課課程)成績及格者,每門可獲得50點,該課程不含學生應修畢之通識「英語文」必修課程。
五、 參加校內外英語文相關競賽者,憑主辦單位頒發的參賽證明可獲得30點;得獎者,憑主辦單位頒發的獎狀再加60點。
六、 參加本校國際事務處舉辦的「學生大使」或「國際學伴」計畫,憑國際事務處核發之證書得獲點數,若該計畫長達一學期可獲得40點,長達一學年則獲得80點。
七、 參加本校認可之校外英檢考試,繳交成績單即可獲得20點;若成績達多益550分以上可再加碼20點。此項目只能採計一次。
八、 參加自學園舉辦之相關活動,一次可獲得10點。
參與「英語實踐歷程檔案」計畫之學士班學生,於畢業前累計滿100 點視同通過本校「英語文能力標準」。參與本計畫者,需於每學期結束前持專用護照與相關證明文件主動交予教務處教發中心,以進行期末點數認證,寒假所集點數併入下學期計算;暑假開放集點,可作為一學期計算。未進行期末點數認證者,當學期點數不予採計。
國立中山大學學士班學生「英語實踐歷程檔案」(第164次教務會議通過109.05.28)
※ 集滿100點後請至「英語文能力標準鑑定系統」登入資料並印出認證單後,持認證單及實踐歷程檔案護照至教發中心(AD6008)採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