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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實踐歷程檔案專區

為精進本校英語文知能訓練重點與英文畢業門檻實施內涵,107學年度起增列「英語實踐歷程檔案」於「國立中山大學學士班學生英語文能力標準」。本校學士班學生申請參加「英語實踐歷程檔案」,並完成集點要求,即通過本校「英語文能力標準」。

 

申請資格:本校非外文系大學部一般學位生(不含在職生、專班生、交換生)及非英語系國家之外籍學位生與僑生。

 

申請日期:每年91日至930日與31日至330日。欲申請者需攜帶「英語實踐歷程檔案申請表」及學生證正本與影本(影本浮貼於申請表上,正本勘驗後歸還)至教務處教發中心(AD6008)申請。

 

學士班學生於申請參加本認證之後,在學期間參加下列英語學習相關之活動且達標準者,得獲得相對應之認證點數。

 

一、參加本校自學園之英語小老師諮詢,諮詢服務如下:

  1. 外籍約聘老師、或本校英語小老師之英語口語諮詢,每次得獲10點。
  2. 外籍約聘老師、或本校英語小老師之英語討論會,每次得獲10點。
  3. 英語寫作線上諮詢服務,每次得獲10點。

二、 完成指定任務:

  1. 完成一項指定寫作作業,由本校英語小老師或約聘老師(含本國籍與外國籍)批改,即可得獲得10點。
  2. 完成一項指定口說任務,由本校英語小老師或約聘老師(含本國籍與外國籍)核可,即可得獲得10點。
  3. 依照通識英文級數於自學園選讀指定書籍一本,閱讀完畢後,完成並繳交中心提供的學習單,即可獲得15 點。

三、 自習本校線上英語自學軟體Live ABCLive CNN等的指定課程後,完成指定考試並達通過標準,一回試卷可獲得10點。

四、 修讀本校或校際英語相關課程(含本校外文系開設之跨院選修課程、通識「英語文」選修課程、英語授課課程)成績及格者,每門可獲得50點,該課程不含學生應修畢之通識「英語文」必修課程。

五、 參加校內外英語文相關競賽者,憑主辦單位頒發的參賽證明可獲得30點;得獎者,憑主辦單位頒發的獎狀再加60點。

六、 參加本校國際事務處舉辦的「學生大使」或「國際學伴」計畫,憑國際事務處核發之證書得獲點數,若該計畫長達一學期可獲得40點,長達一學年則獲得80點。

七、 參加本校認可之校外英檢考試,繳交成績單即可獲得20點;若成績達多益550分以上可再加碼20點。此項目只能採計一次。

八、 參加自學園舉辦之相關活動,一次可獲得10點。

九、 參加各學院舉辦之英語學習角落(English Corner)活動,憑各院學習單證明,每次可獲得10點。

 

參與「英語實踐歷程檔案」計畫之學士班學生,於畢業前累計滿100 點視同通過本校「英語文能力標準」。參與本計畫者,需每學期結束持專用護照與相關證明文件主動交予教務處教發中心,以進行期末點數認證,寒假所集點數併入下學期計算;暑假開放集點,可作為一學期計算。未進行期末點數認證者,當學期點數不予採計。

 



國立中山大學學士班學生「英語實踐歷程檔案」(第164次教務會議通過109.05.28)

「英語實踐歷程檔案」申請表

英語自學軟體(LiveABC/LiveCNN)試卷分級表

 

※ 集滿100點後請至「英語文能力標準鑑定系統」登入資料並印出認證單後,持認證單及實踐歷程檔案護照至教發中心(AD6008)採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