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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第1學期「英語文課程學分抵免」辦理至9/11 (五) 17:00止,逾期敬請下學期再行辦理。

109學年度第1學期「英語文課程學分抵免」辦理至9/11 (五) 17:00止,逾期敬請下學期再行辦理。

109年8月24日起,開放申辦「英語文課程學分抵免」,敬請申請人於截止日9/11(五)前至英語文教學中心(文學院LA3009室)辦理。

一、 英檢成績申請抵免者,請檢附
① 抵免學分申請表(中心官網「法規表單」區下載)
② 英文檢定成績單正本及影本(正本勘驗後歸還)

二、 他校課程申請抵免者,請檢附
① 抵免學分申請表(中心官網「法規表單」區下載)
② 課程內容表(請列印抵免學分申請表第2頁)
③ 原學校課程綱要表
※ 請用螢光筆標註重要資訊:①課程名稱②學分數③課程總時數。
④ 原學校歷年成績單正本與影本(正本勘驗後歸還)
※ 請用螢光筆標註重要資訊:①課程名稱②學期成績。

※他校課程申請英語文課程抵免者,由於審核結果恐影響同學選課規劃與權益,不建議當學期選修英語文課程。
※他校課程申請英語文課程抵免者,欲知審查結果請親自至英語文教學中心詢問。
※經核准抵免之科目,如系統業已自動配課或同學已完成選課者,請務必於加退選期間內辦理退選。

三、抵免英文高級/中高級注意事項:
① 起始分級為高級者,視同英文中高級學分抵免通過。
② 學測或指考入學之起始分級為高級者,毋須申辦中高級抵免。
③ 分級測驗與分級變更至高級者,仍須申辦中高級抵免。
※ 分級測驗至高級者,申辦中高級抵免,請於抵免學分申請欄填寫「分級測驗級別:高級」。

如有相關疑問,敬請參照國立中山大學學士班學生英文能力培育要點(108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適用)或來電洽詢(07) 5252000轉3157。

承辦人:景琬茹小姐
電 話 :07-5252000 ext.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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